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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员通知
[2007-6-26] 
通 知 本会各仲裁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物的归属,保护权利人的物权,发挥物的效用等均作了明确的阐述和规定,本会要求各位仲裁员认真学习熟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更好地运用该法指导办案。本会也将分期分批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学习研讨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也请各位将学习中的心得体会,及时向我会提供。我会将有选择地在《仲裁研究》杂志上刊载。 专此通知,谢谢合作!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仲裁研究》约稿启事
[2007-6-26] 
《仲裁研究》是由广州仲裁委员会创办,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一份主要研究仲裁理论与实务问题的学术期刊,面向全国公开发行,旨在为国内外法学界、仲裁界的专家、学者们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仲裁研究》已被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录。自2004年9月创刊以来,已出版发行11辑。为把本刊办成一份高质量的刊物,在此我们真诚地约请国内外法学界、仲裁界及所有关注中国仲裁事业的专家、学者惠赐稿件。来稿一经刊用,稿酬从优(本刊绝不收版面费,稿酬现按每千字100元计付)。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稿件字数一般控制在5000-10000字,请以电子邮件方式投稿,附寄打印稿一份。 2.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称(或职务)、学位、研究方向、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E-mail等,便于沟通。 3.来稿须有200字以内的内容提要和3-8个关键词,并将标题、内容提要、关键词的英文翻译附于文末,注释应当符合本刊注释体例。 4.本编辑部有权对来稿作适当修改,稿件一经采用,将向作者发出用稿通知。来稿恕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5.本编辑部将在收到稿件之日起两个月内回复,若在两个月内未收到回复,作者可自行处理。 6.本刊反对抄袭,来稿文责自负,请勿一稿多投,一经发现将不予刊用和支付稿酬。 来稿请寄: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广信江湾大酒店C座12楼《仲裁研究》编辑部收邮编:510100 电话:(020)83283950,83283650,83282220传真:(020)83283773(请注明“《仲裁研究》编辑部”收)联系人:钟晓东、张小建、王林辉 E-mail: gzzcw@126.com 注:本《约稿启事》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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