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仲裁委员会招聘公告
广州仲裁委员会于1995年由广州市人民政府组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后首批7个试点城市最早设立的民商事仲裁机构之一。本会的主要职能是依照仲裁法的规定,处理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不含劳动人事争议、婚姻家庭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本会在广州南沙设立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在广东省东莞市、中山市、潮州市分别设有分会,先后成立了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广州金融仲裁院、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务与数字经济仲裁中心等专业仲裁平台。
为进一步强化机构建设,建立操守规范、业务精湛的仲裁机构人才队伍,现按照市场化模式和岗位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会优势
广州仲裁委员会坚持以仲裁现代化为统领,聚焦国际化、专业化、智能化、数字化四大抓手,实现一年一国际性创新、一年一国家级获奖。获评“一带一路”沿线国际仲裁机构公信力排行榜第三名,获评“全国十佳仲裁机构”和“涉外服务十佳仲裁机构”双十佳。
2024年下半年,本会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成为依法设立、面向市场提供仲裁服务的非营利法人,经费自理;将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和完善的职级管理制度,实现从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参照行业标准搭建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体系。
本会位于珠江沿岸,拥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工作环境,自设内部食堂,为工作人员提供公租房(如有空缺可申请)、为分支机构工作人员提供宿舍等工作生活保障。
二、招聘范围
(一)专业类岗位
仲裁秘书岗位4人
岗位要求: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法学和法律相关专业;
2. 具有2年以上仲裁机构工作经历或2年以上大型企业法务工作经历;
3. 具有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具有良好的服从及团队合作意识,能够承受一定工作压力;
4. 同等条件下,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国外留学背景者、熟悉民商事实体及法律程序者,担任相关单位业务骨干,具备英语进行沟通交流能力者优先考虑;
5. 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综合类岗位
财务岗位2人
岗位要求:
1. 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或财务相关专业;
2. 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及较强保密意识;
3. 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财务软件;
4. 熟悉财税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
5. 具有较强的成本管理、风险控制和财务分析的能力,5年以上的大型国有企业财务工作经验;
6. 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身体、思想健康,没有不良嗜好;
3. 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德才兼备、诚实、正直、勤勉、尽责,有强烈的责任感和道德感;
4. 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程序:网上报名—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背景调查—聘用等程序。
(二)报名要求:应聘人员于2024年7月10日18:00前登陆广州仲裁委员会官网(https://www.gzac.org)或微信公众号,填写《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并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或等级证书扫描件及近期(3个月内)全身彩照一张、免冠白底一寸彩照一张上传报名系统。
(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
(三)本会将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统一的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信息
(一)工作地点:广州市区、广州南沙区、广州黄埔区、东莞市、中山市、潮州市。
(二)工作待遇: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五险一金、伙食补助、年度体检、工会福利。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人事部)负责解释。
广州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