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仲裁委员会与亚太仲裁与调解中心、成都仲裁委员会、宁波仲裁委员会、惠州仲裁委员会、汕头仲裁委员会签订《合作备忘录》
近日,广州仲裁委员会和(香港)亚太仲裁与调解中心、成都仲裁委员会、宁波仲裁委员会、惠州仲裁委员会、汕头仲裁委员会就仲裁秘书标准联合签订《合作备忘录》,并发起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仲裁合作联盟倡议。
广仲主要负责人表示,中国仲裁国际化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开放与合作水平,大力推动人才培养,积极讲好中国仲裁故事,更多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今年6月,广仲在哈萨克斯坦联合IUS国际商事仲裁院发布《“一带一路”仲裁示范规则》,已获白俄罗斯、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及港澳多家仲裁机构和组织的共同认可及推广;8月,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论坛发布全球首个仲裁秘书“广州标准”,全面对接机构仲裁、临时仲裁需求,为仲裁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支撑,此次6家仲裁机构联签协议,进一步凝聚发展共识,为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西部地区仲裁合作发展、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提升涉外法治保障实效增添了新动力。
会上,亚太仲裁与调解中心副主席萧咏仪、成都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陈景华、宁波仲裁委员会院长方良、惠州仲裁委员会主任曾红艳、汕头仲裁委员会主任纪旻景分别介绍了机构近期的亮点工作和创新经验,并表示要加强交流合作,携手维护国际经贸稳定、护航“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共同打造中国仲裁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广仲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姚震乾、马婷参加了此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