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委动态丨“数据确权与数据交易法律问题” 专题讲座圆满落幕
随着数字经济的兴起,数据逐渐成为市场竞争中重要战略性资源。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仲”)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仲裁,进一步提升数字化、专业化水平,于2024年11月8日下午15时,由数字贸易纠纷专家委员会邀请首席专家、暨南大学教授刘颖围绕“数据确权与数据交易法律问题”主题展开讲座,并组织多位资深法务、律师进行深切会谈。讲座由广仲数字贸易纠纷专业委员会召集人、广东南方软实力研究院副院长谭国戬主持。
广仲数字贸易纠纷专业委员会首席专家、暨南大学教授刘颖围绕“数据确权与数据交易法律问题”的主题演讲中通过剖析数据确权的政策背景提出“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同时分别从“单一绝对权”“多权分立”及“有限排他的新型财产权”等多个角度讨论数据赋权的实际意义。刘颖教授表示,不论是在企业实践还是在司法实践中,我国应借鉴有关国际社会的主流观念,完善相关合同的缺省规则,从合同规则的角度为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保障。
广仲数字贸易纠纷专业委员会专委专家、欢聚集团总法律顾问齐守明在会谈中表示:数据资源的价值以持有为前提,法律的作用在于保护持有主体对数据的控制状态。通过对司法案例的引用与分析,齐守明表示:在构建数据产权制度时,一方面要根据数据自身的规律与特性,设计具有现实可行性、有利于数据价值释放的规则;另一方面需要兼顾数据上并存的其他权益,协调好数据产权与其他规则之间的衔接。
广仲数字贸易纠纷专业委员会专委专家、广东省律师协会跨境电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詹朝霞在会谈中表示:数据具有公共属性、运营高度依赖各个相关主体、无法适用传统财产权的思路进行赋权等相关特点。《数据二十条》(全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的推出对数据赋权的方式提出了新的思路,规范了数据流通各环节的产权制度,也明确了数据确权的方向和目标。
粤港澳大湾区资本市场法治研究中心(广东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执行主任彭丁带在在会谈中表示:从法律实务角度来看,对于数据权利的评价以“控制”的事实为基础,这一点在实务操作中尤为重要。如何界定和证明“控制”,是数据权利争议解决的关键。
谭国戬表示:个人数据资产不仅包含着个人的基本信息、消费记录、社交网络活动等,还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然而,如何对个人数据资产进行确权和交易,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讲座引起参会人员的广泛讨论,参会人员围绕着“数据收集者如何在不侵犯隐私权的前提下采集及使用数据”“数据可携带性与兼容性”等问题展开激烈讨论。
数据的确权和交易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个人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通过明确数据主体权利、建立登记制度、利用技术手段确权,以及建立交易平台、规范交易流程、制定价格机制和加强交易监管等措施,推动个人数据资产的合理确权和有序交易,充分发挥个人数据资产的价值,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未来,广州仲裁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守正创新,加压奋进,继续探索数字经济仲裁发展,提高服务水平,为我国数字贸易发展贡献仲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