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仲裁委员会简介
广州仲裁委员会是1995年《仲裁法》颁布之后最早成立的仲裁机构。为更好地服务珠三角经济发展,广仲分别于2005年、2006年在东莞市、中山市设立东莞分会、中山分会。与此同时,广仲自2011年起就着手专业仲裁院的建设,分别成立了金融仲裁院、知识产权仲裁院、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广州建设工程仲裁院。
自成立以来,秉承独立、专业的原则,公正、高效地解决民商事争议。随着公信力的不断提升,广仲近年来业务年均增长超过30%,受理案件数量位于全国第一,案件覆盖金融、建设工程、房地产、投资、航运、互联网等各行各业。案件当事人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例如,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日本、新加坡、港澳台等。同时,广仲把握互联网时代脉搏,开拓创新,最先在国内推出网络仲裁平台,实现仲裁全流程线上运行。
广仲积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建设。2012年,广仲设立中国南沙国际仲裁中心,联合港澳仲裁界以中心为平台,共同推广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南沙中心适用最国际化的仲裁通则、最开放的仲裁员名册,同步运行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内地法律体系的庭审模式,拥有最资深的港澳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2018年9月3日,由广仲牵头、大湾区城市群的仲裁机构共同倡议的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正式成立,并在南沙设立联盟秘书处。2019年9月27日,广仲正式挂牌成立塞浦路斯仲裁调解中心。
2018年9月29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广州仲裁事业发展的决定》,为广州打造国际仲裁中心提供制度支持和保障。
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可以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的纠纷有: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合伙合作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地产开发纠纷、房屋买卖纠纷、租赁纠纷、融资纠纷、承揽纠纷、融资租赁纠纷、承揽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金融证券纠纷、保险合同纠纷、保管合同纠纷等。
不能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纠纷有:
1.因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提出的仲裁申请;
2.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3.行政争议。
广州仲裁委员会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