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 | 争议金额(人民币) | 仲裁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
案件受理费 | 1000元以下的部分 | 100元 |
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按5%交纳 | |
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按4%交纳 | |
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 | 按3%交纳 | |
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 按2%交纳 | |
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 | 按1%交纳 | |
1000001元以上的部分 | 按0.5%交纳 | |
案件处理费 | 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按案件受理费的30%与案件受理费一并预交 (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3000元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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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仲裁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 |